Feeds:
Posts
Comments

Archive for the ‘漫游书海’ Category

暗恋,是个没有开花结果的秘密,没有开始,没有分手,没有失恋,因此不会心碎。但,那感觉,酸酸涩涩,尤其对方正在与别的女孩说话,甚至牵起她的手。偶尔,甜甜蜜蜜,当他传来一句问候,纵使他不曾介意那份关怀。然而这秘密,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藏在心灵最深处,某天回忆起年少岁月的点点滴滴,会心一笑,至少我的青春不留白。没有人不曾有过如此的感觉,我不否认,我也一样。因此,读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后,让我再次唤起中学时期的那段记忆,且相信这本书值得与大家分享。 故事是从作者国中那年开始。当时,作者是个令老师头痛的学生,班主任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把他的位子调到一个资优生的前面,好让这女生监视,管教他。因此,她常常督促他,辅助他,把这无可救药的烂学生调教至成功挤入红榜。后来,他爱上了她,却不敢向她告白,因为她认为现在不是谈恋爱的时候,她只想好好念书,将来考上好学校。当然,她的追求者并不少,且个个都是他死党,比他还要优秀很多的男孩们。因此,他付出很多,但却以“好朋友”的身份来关心她,免得她以为他正在展开追求行动而逃得远远的。然而他并不知道,在她的心里,他占了一个很特别的位置。 后来,在上大学之前的某一晚,她拨了一通电话给他,那时,他向她表白,却没有勇气听她的答案,因此永远错过了这段爱情。虽然彼此感到惋惜,却深深地祝福着对方。之后,她结婚了。当晚,作者同一群死党们兼她以前的追求者出席了这场晚宴。合照时,他们经过新娘子的同意,为她献个吻。虽然情已尽,毕竟这是大家曾爱慕的女孩,便纷纷抢着亲新娘。然而作者却没有这么做,因为“幼稚的我,想让沈佳仪永远都记得,柯景腾是唯一没有在婚礼亲过她的人。我连这么一点点的特别,都想要小心珍惜。我不只是她生命里的一行注解,还是好多好多绝无仅有的画面”。 他暗恋了她八年,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在他的人生里留下了美丽的痕迹。作者的真情流露,也深深地感动了我。

Read Full Post »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已是四年前的事。当时艾玫介绍给我,便不假思索地向她借了过来。读后,感触良多,爱上了这本书,认识了蔡智恒,也开始阅读爱情小说。后来当我想再回味里头的故事时,艾玫的书却不见了,找了好久,终于在Gurney Plaza的大众书局买到它。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讲述的是一场美丽的网络邂逅,一段属于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的故事。她长得很漂亮,智商又高,典型的双鱼座,外文系,钟情于咖啡色;他长得普通,是位带着厚框眼镜的工程系男孩,个性很直,天蝎座,代表颜色则是蓝色。爱情来不及开始,故事就结束了。当然,结局很感伤,因为女主角患上了一种罕见的疾病-红斑性狼疮症。。。。。。 故事其实并不特别,但有了作者独特的呈现手法(蔡智恒惯用的诙谐法)和那凄美的结局,因此这本小说,也就是作者的处女作,一出版便成功赢得不少掌声。

Read Full Post »

只要一分钟

一本值得推荐的小说,一段人与狗狗的故事。。。。。。 蓝是女性时尚杂志的编辑,从没有养过狗的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却决定收养再卖不出去就会被送去安乐死的黄金猎犬里拉。为了让里拉有良好的生活环境,蓝宁愿忍受长时间通勤的不便,与男友浩介由市中心搬到了郊区。为了里拉,蓝放弃了旅行,放弃了名牌服饰,假日也只能带着里拉到附近的狗公园散步;为了里拉,蓝从原本时髦独立的粉领族变成了“里拉麻”,而乖巧的里拉也为蓝的生活带来许多快乐。 蓝一切都以里拉为中心,但当她好不容易赢得女强人上司的赏识,争取到梦寐以求的采访机会时,夹在照顾里拉与忙碌工作之间却让蓝倍感压力,连与浩介的感情也出现了裂痕。心疲力竭的蓝心中,一刹那竟闪过希望里拉死掉的念头,而就在这时候,里拉竟然患上癌症,永远地离开了蓝。。。。。。 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也是一则关于生命的故事,蓝就像每一个现代女性,夹处在工作,感情,生活的冲突与挣扎中,渐渐的变得不知道自己所爱,也感受不到爱的存在,直到遇见了里拉,才终于体会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事物。对狗狗来说,时间的长短不是问题,不管是一年还是一分钟,只要能够和自己最喜欢的人一起度过,那就够了。对于人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即使只有一分钟,只要真心付出,这一分钟就是生命中的永恒!

Read Full Post »

之前读过一本书,它让我哭了。故事实在是太动人心弦,也许。。。这是我读过最最最感人的小说! 在作者小晴十二岁生日的那一年,母亲送了一只小狗给她。小晴和母亲给小狗取了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做“袜子”,因为乳白色的小狗全身上下只有一只前爪是雪白雪白的,好像穿了只袜子。母亲说,如果要养狗,就一定要遵守和它的十个约定,并且以后都要把这些约定铭记在心。起初小晴并不在意什么约定,甚至渐渐地把它们给忘了。对小晴来说,能够与袜子在一起,比一切都来得幸福、快乐。后来,小晴的母亲因患肝癌而逝世,父亲也和往常一样忙于医院里的工作,袜子更变成了小晴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角。袜子常常和小晴玩、逗她,还充当她可靠的聆听者。它似乎拥有神奇的力量,令因悲伤而变得冷漠的小晴开朗起来。 渐渐地,小晴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因此,她与袜子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忙得忘了关心袜子。看到小晴对它的漠不关心,袜子也失去了以前的活泼。它瘦了好多,连睡觉也会发出寂寞的叫声。袜子的变化,令小晴想起母亲对她说的十个约定,并让她慢慢地反省。“对不起,袜子。。。,”小晴轻轻地对袜子说。 某天,小晴在外时收到了父亲的电话。“袜子快不行了,你能回来一趟吗?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袜子尽快看到你。”到家时,小晴看见袜子就在她面前,然而她却什么也不能为它做,只能小心地聆听它微弱的呼吸声,看着它沉睡不醒。。。 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希望你能耐心一点,给我时间去理解你。 希望有一天你可以完全地信任我。能成为你忠诚的朋友,是我最大的幸福。 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是有感情的。 我不听话的时候,在你责备我之前,能不能想一下自己对我做了什么。 把你所有的心事和牢骚都告诉我。虽然我不会说,但是我听得懂。 别打我。其实我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你,我只是没有这么做。 有一天我变老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像现在一样照顾我。 我的生命只有十年。希望你能多抽出一点时间和我在一起。 你有你的同学、你的朋友、你的工作。而我,只有你。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和你一起度过的时光。所以请你答应我,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陪在我的身边。  p/s:有养宠物的你们,都遵守与它们的十个约定了吗?要知道,那十个约定,其实就是它们对主人的十个愿望。

Read Full Post »

小王子

献给永远都是孩子的你们: 两年后,重新接触这本书,感受了不一样的启发。十六岁的想法,毕竟与十四岁时有些差距。 <小王子>的作者圣艾修伯里是个内心深处拒绝长大的人,因此成就了这本深藏着哲理的童话故事书。 这是一个既美丽又伤感的故事: 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要“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回答。小王子因与他美丽、骄傲的玫瑰闹别扭才负气出走。他在各个星球之间漫游,拜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才降临到地球上,试图寻找解除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认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 在故事中,小王子只是一个孩子,他凭直觉行事,感觉灵敏,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发现实质。他能看到“我”给他画的装在木箱里的绵羊,和被蟒蛇吞进肚里的大象。与小王子相遇,使“我”发现,“我”已经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纯真,也多么严重地被大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 小王子离开他的小行星,访问了那些只住着一个居民的星球。他在旅途中发现,那些大人都极端孤独地生活在凄凉的寂寞中。那么,这些以为他们的小天地就是全部宇宙的大人们,究竟缺少了什么呢?他们缺少可以使他们互相结合起来的东西,缺少爱,缺少狐狸用“养我吧”所表达的思想。在这个故事里,狐狸的形象很特别,像个平民思想家。它的智慧都来自并不高尚的生活,却因保有纯洁的心灵而掌握了生活本质,从而扮演了启发小王子的关键角色。 就整本童话而言,这似乎是在阐述一个奇特的隐喻,因为在这里,人们所有衡量事物的尺度都变了:火山,我们觉得是很大的,但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清理火山就像清理炉子,其中一座活火山还能用来做早点。如果在小王子的行星暂住,就会搞乱我们的时间观念,因为小王子只要把椅子挪动挪动,每天就能看到四十四次晚霞。在这个世界里,死亡意味着什么?死亡只不过是抛弃遗骸、抛弃外表,向着一颗星星、向着爱情、向着自己的使命升去。 作品透过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各种不同类型人物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引发人深思的问题,借小王子赞颂了纯真的情谊和友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除恶草。 故事最后,小王子送给“我”临别的礼物:“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 “我”将会听见他在宇宙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凡事也变得不再可怕。

Read Full Post »

The Last Lecture

当你知道自己的生命所剩无几时,你,会怎么做?如果明天你得从这个世界上永远的消失了,你,该怎么办?也许,第一时间里,我只会哭,因为除了哭,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然后,我可能会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事实,再捏一下手臂,看看或许这只是一场恶梦。不过,当我读完了这本意义深刻的书后,却获得了宝贵的一课。 这本书其实是一位患上了癌症末期的年轻教授兼讲师的手记。里头记载了他童年的趣事,家庭,工作,梦想,患病后的生活,还有一席话。这席话就是他最后的演讲。话里讲述的都是作者所坚持的一切,包括如何面对困难,帮助他人完成成梦想,珍惜每一刻,还有重要的人生观。最主要的,他希望不管是任何人,都要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就算是豆芽梦,终究会有成真的一天。这位教授有一位爱他的太太和三个年纪还小的孩子。这本书也是他想留给太太和孩子的一份礼物。毕竟孩子们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等他们长大后,这本书可以让孩子们更清楚地知道他们有一个很爱很爱他们,并一直默默地为他们的梦想而祝福的爸爸。 对有些人来说,这本书或许只是一个病人的生活,和他的人生观。但,它精彩的地方在于作者懂得利用诙谐又充满智慧的手法把他的爱和期望表达出来。读后,我感触良多,因为我领悟到了生命虽短,但因梦想而可贵。

Read Full Post »

六弄咖啡馆

我一向都喜欢读藤井树的作品。这是他最新的著作,虽然实际上已不算很新了。总觉得,在他的众多小说里,这本小说最令我印象深刻。 它并不算是一本爱情小说,而是比较趋向友情的。当我读到故事的最后时,感到很震撼,并怀疑这个到底是什么故事,为什么会是这样。同时,我也有种想哭的感觉,还有一丝丝的恐怖感。(好像有点over了) <六弄咖啡馆>其实不是开在某巷六弄里,它的地址甚至只有某号,没有某弄。但,为什么它会叫六弄?起初,我也感到很好奇。。。还有,那间咖啡馆的老板,本来自称是关老板,到最后,原来他是姓萧,不是姓关。还有还有,咖啡馆里有一只叫小绿的猫。。。它为何叫小绿?它又不是绿色的。。。更令我惊奇的是,原来主角死了,而整本书只是在记录配角讲给作者的故事,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故事中的故事。。。 关闵绿和萧伯智是一对很好很好的朋友。从国中起,他们就已经很好了,甚至还一起追女孩子。不过,闵绿的爱情比阿智早到。当闵绿正沉浸在恋爱的世界里,阿智仍在想尽办法向暗恋的对象表白,却连连被拒绝。但,命运难料,阿智最后抱得美人归,闵绿的爱情却经不起一段三百六十五公里的距离,尽管他还深爱着她。闵绿的女友李心蕊曾经说过,如果能够拥有一间咖啡馆,那是多美好的事啊!为了她,闵绿一直很想开一间咖啡馆。但,后来闵绿身边发生了很多事,而撑到最后,他因受不了这些打击而倒了。遗书上,他托阿智替他开一间咖啡馆,开在哪里都没关系,只要别卖太甜的卡布其诺就好。十年后,阿智帮他圆了这个梦。店名叫“六弄”,是用来纪念闵绿那充满转折的际遇。那只猫叫小绿,这感觉像是闵绿一直都在。而那说故事的老板,是萧柏智,从头到尾,他都自称是关老板,因为他始终认为这间咖啡馆并不是他的,而是关闵绿的。

Read Full Post »

绘本

我喜欢看绘本。与其说阅读,不如说看。因为绘本里的图多过里头的字。而那些图都隐藏着深奥的秘密,并要我们用心去看。我常常以不同的角度来诠释图里的东西,就好像我们以不同的看法来说明这个世界一样。绘本不需要深入的研究,只要你有心,那就够了。在看绘本的当儿,思绪要放纵,想像力也得丰富,却不能太主观,否则,就无法将自己融入整个图里。但,一旦发现图里的秘密,你我就会获得新的启发。以下是我常看的绘本,现在把它们都搬出来与你们分享。   “这么多年以后,我仍然时常忆起那个星期三的下午,风在吹,白色窗帘轻轻飘了起来,毛毛兔吹着口哨,呼唤我。‘可以开始了吗?’没有说再见就离开的毛毛兔,我仿佛听见它这么说。” “很多玩具,好像真的永远地消失了。我尝试回到过去,回到我的童年,把它们都找回来。但,遗失的童年宝盒就如逝去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了。” “快乐只留在喜欢快乐的人的身边,就好像向日葵,永远都追随太阳。”

Read Full Post »

Follow

Get every new post delivered to your Inbox.